四、落实朝委发[2008]19号文件情况
各县(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都出台了实施意见。朝阳县、双塔区、喀左县、龙城区兑现了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喀左县对进入全县一、二类乡(镇)街的15名计生办主任落实了副乡级待遇。双塔区有13名计划生育干部提拔为副科级以上职务。龙城区乡(镇)街计生主任(助理)全部享受了副科级待遇。凌源市、双塔区、喀左县、龙城区、朝阳县落实了符合条件并在计划生育工作岗位上退休人员给予一个月工资奖励规定。
五、落实朝委发[2006]27号文件情况
在2009年初升高考试中,各地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加5分政策,人口计生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严格加分资格审核,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深受群众欢迎。2009年,全市有4622人享受初升高加分政策,因加分有346名独生子女考生顺利升入高中,为这些计生家庭节省择校费307.25万元。在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可享受多核销10%大病统筹费政策中,全市有478个家庭受益,多核销大病统筹费26.92万元。双塔区、朝阳县、建平县落实了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死亡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不再生育且无法定赡养人的父母发放养老金政策。
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按照《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和《辽宁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2009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个案信息录入上报工作。朝阳县、双塔区、凌源市、龙城区2009年度两项扶助资金到位比较及时。
县乡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变更城镇无工作单位且享受低保家庭人数。民政部门每月随低保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据统计,全市共对近1.3万个城镇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家庭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奖励费150多万元。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情况
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全部完成了责任书下达的人均投入17.4元的指标。县级财政都足额安排了农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按部门、分项目”下达,且加大了监管力度,保证了专款专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方面相对突出的县(市)区有:北票市、朝阳县、龙城区、建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