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审验换证的通知(2010)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审验换证的通知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员及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登记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第1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审验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换证或新申请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

  (二)企、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三)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2010版)复印件;

  (四)经登记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五)2007年至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工作总结(含代理收费标准、依据等);

  (六)2007年至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七)1个土地登记代理实例材料(含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复制件)。

  (八)原土地登记代理资质证书原件。

  (九)新申请代理资质的单位只需提交本条第(一)、(二)、(三)、(四)项资料。

  二、审验换证及新申请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2名以上(含2名)经登记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三、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经州(市)国资源局地籍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于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交至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联系人:张岭,电话:0871-5747322)

  附件:1.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申请审批表

  2.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统计表

  二○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申请审批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传 真

 

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号

 

原土地登记代理资质证书号

 

现有设备

 

姓 名

资格证书

编号

登记

备案号

任职情况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年限

 

 

 

 

 

 

 

 

 

 

 

 

 

 

 

 

 

 

 

 

 

 

 

 

 

 

 

 

 

 

 

 

 

 

 

 

 

 

 

 

 

 

 

 

 

 

 

 

 

 

 

 

 

申请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州(市)

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

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省国土  资源厅

意见

地籍处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