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抛弃各种陈旧理念和偏见,树立事业至上的观念,识人重大节,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而不唯资历,把党性强、作风好、有实际工作经验、同群众联系密切、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给他们压担子。坚决克服重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的倾向,着力抓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严格管理。把加强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加快后备干部培养结合起来。与此同时,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牢固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环境。一是用好人才,积极稳住人才;二是大力引进人才,采取特酬办法,引进关进键性专业人才;三是加快人才培养,要注重培养既懂技术、懂管理,又能扎根下来的复合型人才。
6、严格遵守《企业法》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各单位要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要重才轻德。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做到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要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集体讨论中,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按规定程序(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组织考察、集体讨论)重新提名,不得临时动议决定。
7、加强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人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履行监督的主动性。要建立健全监督程序和制度,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强化党内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群众监督,拓宽民主渠道,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实行政务公开、场(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举报制度。要加强对干部工作活动的监督及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要以监督领导干部为重点,带活整个干部监督工作。坚持实行企业年度审计和场长(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党的干部政策和国家人事法规的不良现象以及确属使用不当的干部任免决定,或者是不符合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的干部任职,上级组织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不肯纠正的,上级组织可点名通报批评,促其纠正。对于违背党的原则任用干部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