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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关于实施新时期农村党的建设“强核心工程”的意见

  (三)抓好以镇党委书记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以服务农村为中心的技能型镇政府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龙头”作用。
  8、加强技能型镇政府建设。县委出台《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技能型”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培养技能型、服务型干部为着眼点,加强技能型镇政府建设。每个镇干部要将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所需技能列为必学科目。县涉农部门、各镇党委要制订镇干部技能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大多数镇干部都能熟练掌握1-2们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所需的技能。
  9、加强以镇党委书记为重点的镇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创新选拔培养方式。县委将根据实际,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选配,着力将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选配为镇委书记。继续做好选调、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组织实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镇公务员工作,为加强镇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优秀人才。二是抓镇干部作风养成。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狠刹飘浮、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三是创新监督方法。各镇党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集体决策制、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镇党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加强领导班子执行力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
  10、实行镇、村干部联合“住村、坐班”工作制度。一是推行镇干部“住村”制度。各镇要认真执行《乐东黎族自治县镇干部职工“住村”工作制度》,镇驻村干部每周在村里工作不得少于3天。住村干部要做好调研村情民意、宣传政策法律、服务农村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督导组织建设等工作。二是推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各镇党委要认真执行《乐东黎族自治县村(社区)“两委”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把村干部轮流坐班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坐班人员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接待来访群众,做好坐班日志外,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11、建立和完善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带头驻村包点。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工作重心下移,带头驻村包点。健全由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参加的月报告和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月报告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基层党委党建工作问责制(试行)》,出台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全委会述职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县委组织部对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其放进个人档案,作为今后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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