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副(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请各地区、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专家情况登记表》两份,并附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的复印件(由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以上报告和表格均须报送电子文档(用U盘、光盘存储)。表格下载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和陕西专家网(sxzj.shaanxi.gov.cn)。
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存底。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樊瑛华 曹 勇
联系电话:(029)87293995 87292294
电子信箱:sxpostdoc@shaanxi.gov.cn
附件:
附件一: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专业技术人才)
附件二: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高技能人才)
附件三:201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附件四:专家情况登记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