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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 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6、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附件三:
  201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览表

  单位(公章):
序号工作单位姓 名性别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技术职称行政职务文化程度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毕业
  年月
从事专业突 出 贡 献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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