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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省“十个严禁”和我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规定,加大治懒、治散、治庸、治腐力度,突出抓一线、抓基层、抓窗口、抓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评议,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四)政务公开,透明施政。努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抓好实施重大决策措施、处理重大社会问题的政务公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五项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廉政勤政,严格制度落实,依法办事,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升部门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四、评议方法
  我局民主评议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以群众评议为主,采取直评、问卷测评、述职汇报和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等方法进行。城管局、排水管理处、夜景照明管理处由市民评办评议,局属各参评单位由局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议。
  五、评议步骤
  2010年民主评议工作自3月始至2011年3月结束。
  1、制定方案(3月至5月份),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活动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局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评议办。
  2、组织活动(3月至12月份),抓好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落实:要按时报送信息、报表和有关材料;按要求准时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认真处理投诉举报的问题;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认真完成交办的事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3、半年评议(7月份)。局属各参评单位、参评重点部门和中层干部对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深入剖析在思想观念、工作实际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处整改措施。局评议办组织将进行检查、考核,总结、交流。市评议办组织半年问卷评议和工作考核,综合参评系统和参评单位半年评议结果。
  4、自查自纠(8月份)。各参评单位对照半年评议结果和从干部作风建设确定的领导干部调研点反馈的信息,认真分析、查找各自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并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8月底前,将整改报告报局或市评议办。
  5、督察整改(9至11月份)。采取明察暗访、听证质询、检查抽查、听取汇报等方法,督促各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杜绝 “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解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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