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工信安〔2010〕48号)
各厅管局,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本,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全省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工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厅管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制度等三项制度。按照国家实施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指导企业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各生产岗位,生产环节严格遵循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标准,从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提升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重点行业和企业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自查工作,重点督导民爆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民爆行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将指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有机结合起来。
三、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厅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重点行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将该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做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集中行动。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国家行业安全标准,搞好安全生产培训。结合国家针对重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新标准的修订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行业及重点企业进行宣贯。要继续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