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工作目标,团结拼搏,克难攻坚,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在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兴化市人民政府等12个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投资工作管理水平,为奋力冲刺“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