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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投资方向,从源头上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低效益、低产出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本)》、《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省政府 2006 年发布的《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本《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目录组成。不属于以上四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指导目录》。

  鼓励类目录主要是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重点鼓励和支持我市医药、机电(造船)、化工优势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列入鼓励类的投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有关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限制类目录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凡列入限制类的,禁止投资新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生产能力。

  淘汰类目录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停止各种授信支持。各市(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禁止类,即禁止新建、扩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利于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的类别。凡列入禁止类的,禁止投资新建和扩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投资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企业按照布局调整和专项整治要求搬迁入园但不扩大生产能力的项目不作为新建项目。

  本《指导目录》与空间布局相结合,配套实施区域限批政策。

  1.对化工项目实行限批,准入条件如下:

  (1)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和《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鼓励类。

  (2)废水达标排放或经过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建设条件。化工项目一律进入符合产业定位和区域环评通过省环保厅审查,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过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禁止在上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以外新布点化工项目;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设备、土建、环保及公用工程,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须达到25%以上。建立化工生产企业退出制度,对群众反应强烈、环保治理无望、环境风险隐患难以消除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退出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4)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现状和环境治理要求,企业投资建设化工项目,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市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投资主管部门在市权限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化工项目按规定程序受理。企业投资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但产业带动效应大的化工建设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化治办、环保、规划、国土、安监等部门和专家审核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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