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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委《黄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委《黄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0〕43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市建委制订的《黄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黄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市建委 2010年5月)

  为进一步加快黄冈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09〕295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坚持集约、节约、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度推进,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功能配套、成片开发的原则。
  三、改造范围
  市区“三片六区”,即胜利南村、红卫路、幸福建材城,王夏垸、幼树垸、农科院、沿江路、宝塔社区、青砖湖社区。
  四、改造期限
  2010年启动,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国土资源、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城投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黄冈市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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