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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为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的通知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总部或研发中心,促进知识扩散和技术溢出,培养优秀研发人才。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参股并购科技企业,吸纳和集聚优质人才智力资源,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发展。
  七、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发展高技术产业集群,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我省企业与境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研发合作,充分借助其智力和科技资源优势,为我省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成果转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链条优化延伸拉长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依托,以科技孵化器、企业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等为主体,建设国家级、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化基地。培育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重点区域新兴产业发展、新产品开发、中试、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效中介服务。组织举办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论坛、交流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广泛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为重点区域发展建言献策。
  八、推动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人才智力资源合理流动
  加强各市与各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更好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各类优秀人才向重点区域集聚。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整合现有人才市场资源,打破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条块分割、互不联通的局面,培育统一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拓展完善人才市场和人才机构的服务功能,培育发展一批高层次的人才中介机构,开发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业介绍、薪酬设计、委托招聘、高级人才发掘等服务项目,积极推行人事代理的互助共认,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柔性流动机制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在重点城市分别建立蓝色经济、高效生态经济人才智力信息平台和高层次人才数据库,进一步整合汇集区域内人才信息资源,实现人才智力信息的无障碍交流,形成统一、开放、畅通、共享的人才信息网络。
  九、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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