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委员会等关于推动成都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四、构建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在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

  (二)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五、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在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六、鼓励在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按照本《意见》精神,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

  七、开展成都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围绕市级战略产业功能区建设,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试点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发挥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发展和壮大一批重点领域联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