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晋农机科字〔2010〕7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省、市农机鉴定站:
为贯彻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站长会议、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2010年农机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局拟定了《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省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山西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大局,以补贴机具质量监管为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工作行为,认真做好标准制定,试验鉴定,质量调查,投诉监督等重点工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质量保障。
二、监管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全省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当前全省农业机械化已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对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我们要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监管水平。按照“健全体系、提升能力、畅通渠道、有效监督”的原则,完善省、市、县三级农机化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一是要强化省站农业机械质量检测鉴定装备设施建设,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二是要完善市、县级,特别是县级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基本设施配备,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管工作的规定、制度、程序等,保障农机化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继续深入开展以“3.15”为重点的各种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