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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按照农业部的部署与要求,我省在3月15日,组织省、市、县三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3.15”农机质量大型宣传活动。省局选择一个市设主会场,其它市要在本辖区设分会场。各会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优质机具展示,现场受理投诉、公布投诉电话、普及农机质量知识、曝光假劣产品,特别要将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宣传内容。
  另外,各级农机部门还要结合全年农时季节、展会以及“红盾护农”、科技下乡等活动,集中开展有声势的以质量与服务为主题的农机质量监督宣传咨询活动。要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期刊杂志以及制作展板、宣传车和散发宣传品等,深入乡村农户,通过剖析案例、宣传农机质量政策、传授伪劣农机产品识别常识、接受农民对农机质量的投诉和咨询等,真正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做到养机户身边。
  各地组织进行的宣传咨询活动要编写详实的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省农机鉴定站。
  (三)依法组织对部分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关于质量保障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机用户的投诉反映与补贴工作的实际需要,省局决定对玉米收获机等重点产品进行质量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二是售后服务质量。质量调查要制定科学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调查培训。调查工作完成后,形成质量调查报告,通报调查结果,并组织相关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就调查出的质量问题与服务问题进行整改。
  (四)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的检查督导工作
  为有效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选择对补贴机具中的重点产品,对这些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实施现场检查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对企业是否具有持续性生产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作出评价。同时,要加强对本省农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督导服务,帮助他们开展技术创新,改善生产条件,提供安全、适用、可靠的农机产品。检查结束后向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督导报告。
  (五)开展销售企业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督导工作
  销售企业是农机补贴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农机补贴政策能否圆满实施产生重要影响。为此,2010年要继续加大对全省定点销售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力度,重点检查新增企业和2009年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到销售企业现场查验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措施、服务记录等情况;并要深入农机用户了解销售企业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诚信经营情况、三包情况等,对检查情况在归纳、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向省局提交检查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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