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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10年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六)大力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投诉监督是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要落实山西省农机局《关于规范市、县级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名称的通知》,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监督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2010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健全投诉机构,并规范机构名称;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联系人员、办公地址;三是积极受理农户投诉,及时、高效、公正调解和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切实保障农机用户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按时上报投诉情况与处理结果。省局要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作为对市县农机部门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
  (七)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市、县各级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部门要在“春耕”、“三夏”、“三秋”主要农时季节,配合当地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制售伪劣农机及零配件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机质量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八)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0年标准制定计划,省农机鉴定站承担的《联合收获机械安全标志》、《玉米免耕播种机适应性评价方法》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任务,要按照标准制定程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市应结合本地区农业机械生产实际,深入调研,提出计划,积极承担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要树立服务理念,帮助企业制定完善企业标准和备案工作。另外,省站还要吸收部分有条件的市站,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设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建立健全农机化标准化体系不断努力。
  (九)科学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
  农机试验鉴定是国家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基础工作。一是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要求,配合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做好能力认定范围内的农机产品部级鉴定工作;二是要做好本省农机产品的省级鉴定工作。三是积极承担政府部门的委托,进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通过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客观准确的检测数据。
  (十)组织好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
  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本省企业参选《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做好产品申报、审查、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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