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卫发〔2010〕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卫生部、工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湖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餐饮具消毒工作是餐饮卫生监督的重点和热点,已引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省政协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提出加强餐饮具消毒管理的提案。各级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餐饮具消毒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同时对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要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武汉市由武汉市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要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