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依法治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政法委,各市(区)司法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陕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宣传“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在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陕西”、落实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2、积极宣传
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众利益,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3、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行政有关事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产生良好效果,推动了陕西法治建设进程,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坚持改革创新,丰富普法工作,有关普法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效果良好,特别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正廉洁执法方面成效显著。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6月,采取推荐的方式,报送申报推荐材料。各市(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市(区)及所辖县(市、区)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及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陕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