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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公示投票。7月,在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委评议、推选出20个候选法治事件。届时,请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发布消息,陕西电视台公共政法频道、拍案网(陕西法治网)等媒体刊登、展播,动员公众通过选票邮寄、手机短信发送和网络点击等形式参与投票评选。

  3、评选审定。8月,组委会根据社会公众投票情况,结合评委的意见,推选10个法治事件,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

  4、宣传表彰。一是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将举办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颁奖典礼。二是组织制作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专题片,在陕西电视台播出。三是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拍案网(陕西法治网)、西部网等媒体上刊播评选结果,对陕西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组织领导

  1、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组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发动、组织、评议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负责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监督、公众投票、组织评议和统筹颁奖典礼等有关事宜。

  2、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选、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有关媒体记者代表为评选活动评委,负责评议选出20个候选法治事件。

  3、组织、协调各有关媒体,对候选法治事件进行发布、公告,制作、展播候选法治事件的电视宣传片等工作。

  4、市(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市(区)及所辖县(市、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及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陕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力求评出典型、扩大影响、推动工作。

  2、各市(区)和省级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平台,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回顾和总结我省“五五”普法的历程,大力宣传推进陕西法治建设的重要事件和重大举措,展示工作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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