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开长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蒋明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蒙旭富 自治区监察厅监察专员(自治区纪委常委)
陈天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周兆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立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兰海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邓如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