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坚持协调发展。把规划编制工作与破解区域协调发展的难题结合起来,全力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实施配套区域政策,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产业梯度转移,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四要坚持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为民、安民上,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致力于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社会成员的就业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要坚持继承与发展。坚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成果,做好与《广东省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苦干兴市奋力争当粤西地区振兴发展龙头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的衔接,体现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即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10年2月底前,市有关部门按照“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要求,完成前期研究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市政府审定。二是2010年初到6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规划纲要的初稿。三是2010年12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起草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专家,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11年初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