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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4、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市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5、抓好跟踪监督。加强对决议或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市政府执行节能减排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票决,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6、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逐步对市政府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决定、命令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进行备案审查。

  7、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综合分析,加大对重复来信来访问题的督办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8、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执行《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需要适时作出决定,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一致性的原则,认真执行《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和被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公开等制度,坚持对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审查、公示制度,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促进地方国家政权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0、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对代表小组召集人进行培训,重视对市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适时召开代表小组活动现场交流会。坚持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了解代表活动的信息和动态,总结代表工作经验,督促解决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
  11、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坚持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继续开展代表风采采访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推动代表活动有效开展。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集中走访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组织、指导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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