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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

  2010年是我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提升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民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法治民政新格局,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民政法制宣传教育

  一要建立和落实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机关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形成机关单位法制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要树立正确的民政法制理念。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素养,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要把法制建设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具体岗位,把民政工作宗旨、理念和对民政对象的感情融入到法制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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