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多发势头,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的《喀什地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2010年4月29日地区第二次安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立即行动,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喀什地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67号)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喀安委字〔2010〕3号)精神,结合地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针对2010年第一季度我区较大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科学管理”理念,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载体,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交通安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下大力气做好三件事。一是辖区内所有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电动车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头盔;二是所有畜力车、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小四轮拖拉机尾部均加装反光警示标识;三是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和由规定要求的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以三项工作为抓手,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确保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