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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试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试行)
(鄂政发〔2011〕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债券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债券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跨跃式发展的良好平台。债券融资的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有利于破解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二五”期间,我省项目建设力度和融资需求明显加大,扩大直接融资的要求十分迫切,企业债券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功能,切实增强债券融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积极培育债券发行主体

  (二)做好债券发行后备企业筛选工作。企业是债券发行的主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当地优质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切实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遴选出来,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同时,还要通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及时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加强优势行业发债主体培育。围绕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积极推进钢铁、汽车、有色、石化、纺织、装备、船舶、轻工、物流等传统优势行业的发债资源挖掘和整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推动我省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拓展企业债券发行范围,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择优培育一批发债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发动和主体培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积极搭建债券融资平台,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能力,借助外力发展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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