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地方负责,落实责任。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建立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指导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牵头下,各项目的技术指导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6家省级单位作为项目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定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对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协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程实施的具体措施,指导实施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逐步提高技术水平。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项目实施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在技术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双方共同确定项目预期目标和效果,探索项目开展模式。
(三)狠抓落实,确保效果。各地卫生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达到“四个一”的效果。一是形成一套系统化的防治方案,包括技术规范和系统化操作流程,形成质优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体现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二是培训一批技术骨干,技术指导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进修、讲座、专题培训的机会,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推广技术规范和适宜技术。三是建立一个区域疾病防治网络,充分发挥辖区医疗保健机构的技术优势和积极性,探索建立一个可供各地借鉴学习的防治模式。四是通过项目实施,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提升服务观念、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按通知要求,尽快制定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方案报我厅基妇处。
联系人:徐耀东,王巧玲,电话:020-83877821,83816269,邮箱:gdwstjifuchu@21cn.com。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广东省妇幼安康工程项目及项目单位
项 目 名 称
| 项目技术指导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重症孕产妇急救
|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
| 潮州市妇幼保健院
|
重症新生儿救治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防治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
先天性心脏病防治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湛江市妇幼保健院
|
地中海贫血防治
|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
|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
产前诊断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云浮市妇幼保健院
汕尾市妇幼保健院
|
宫颈癌防治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
生殖道感染规范化防治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惠州市妇幼保健院
|
乳腺癌防治
|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肇庆市妇幼保健院
|
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的筛查干预
|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
|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