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建设创新发展平台,提升创新载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撑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发展
(八)支持高新区规划专题园区,打造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高新区发展新兴产业专题园区。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规划一批专题园区,明确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打造高端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创意、光伏、新能源车辆、风力发电、半导体照明、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和功能新材料等专题园区。支持高新区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的建设投入,完善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孵化载体的功能。
(九)建立孵化加速一体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共生发展
支持高新区建立以孵化器为龙头、孵化加速一体化对接的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设立孵化器,结合龙头企业的投资、技术、市场和运营辅导等功能以打造企业共生体。最终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大中小企业联系密切、配套产业发达、成熟产业稳定发展以及新兴产业发展迅速的产业生态系统和创新生态系统。
(十)建立园区融资体系,打造创新高地和园区品牌
通过资金注入、资产整合、业务拓展和金融创新等手段,打造具有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金融投资集团,吸收资深投资管理公司参与集团的管理和运作。基于该平台吸引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对于运作成熟业绩良好的投资管理公司募资给予支持。创新科技投融资服务产品,探索科技银行、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统贷统还、集合债券、信托计划、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和设备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各类、各层次资金和服务需求。根据不同阶段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提供不同种类的金融服务。搭建由投资人、投融资机构、券商和科技型企业等在内的投融资合作对接平台。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合力
(十一)加强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工作。建立部、省、市会商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议促进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