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城乡建设局旅游局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方案的通知

  6.奖项评比、群众投票活动等(10月10日前)。本次展览设室外景点奖、展台布置奖、组织奖等奖项,自产菊花展设栽培技术奖。组委会聘请专业人士成立评委会,对本次参展项目进行评比。园博园主展区的菊花造景艺术景点、自产菊花展奖项将采取专家评比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市区街道分展区的菊花造景艺术景点奖项由各区负责评选。组委会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具体评比办法及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7.菊花展览期间,组委会计划组织收集菊花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为2012年市花三十周年庆典作准备。组委会还将与新闻媒体合作,对参加本次展览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全面介绍各参展单位的布展情况,并将各参展单位制作的景点与展台拍摄成册,集中宣传、介绍。

  附件:
  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限

备注

1

海安县

人民政府

1.在园博园各布展1个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景点和1个精品菊展台;2.组织菊花爱好者参加自产菊花展。

第1项在9月18日前;第2项在10月下旬。

景点及展台设计方案6月底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2

如皋市

人民政府

3

如东县

人民政府

4

海门市

人民政府

5

启东市

人民政府

6

通州区

人民政府

7

崇川区

人民政府

1.在园博园各布展1个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景点和1个精品菊展台;2.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所辖企事业单位在辖区公园和重要节点路段,制作一个菊花造景艺术景点,并组织发动景点沿街、沿路单位门前摆放菊花,每个单位的摆花量不少于60盆;3.组织菊花爱好者参加自产菊花展;4.负责街道分展区菊花造景艺术景点的奖项评比;5.负责各自所辖重要路段的环境布置。

第1、2项在9月18日前;第3项在10月下旬;第4项在10月10日前。

8

港闸区

人民政府

9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

10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1.做好菊花展览的广泛宣传报道工作,市属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菊花展览信息。

10月底前。

 

2.组织开展群众最喜爱的菊花景点与展台投票评比活动。

菊花景点与展台投票评比:9月20日至10月10日。

 

自产菊花品种投票评比:11月10日前。

11

市财政局

及时核拨市本级承担的菊花景点与展台制作、环境布置、菊展开(闭)幕式、菊花邮票发行、展览奖励等相关费用。

5月底前。

 

12

市旅游局

负责菊花展览的旅游策划与营销。

10月底前。

 

13

市公安局

1.保障菊展期间布展与撤展车辆的通行;                2.负责菊展开(闭)幕期间展区周边交通秩序等管理工作。

10月底前。

 

14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1.负责菊花展览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