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新农药示范推广工作,建立新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示范区,开展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减少农药用量和环境污染。
5、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开展茶园禁用农药监测抽查,分析全市茶叶质量安全动态,及时掌握茶园病虫害发生和防治、茶园农药使用种类和使用等情况。同时,做好茶叶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指导茶农科学施药,引导茶农建立茶园标准化示范基地。
6、市工商局负责,开展流通环节蔬菜、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残及重金属残留抽检。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市工商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治理指标: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残抽检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甲醛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1、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以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和水产苗种生产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开展渔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厉打击水产育苗、养殖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2、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水产品批发市场例行监测,完善全市水产养殖单位数据库。
3、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继续开展海水贝类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抓好东山湾和诏安湾贝类生产划型区监控工作,确保上市贝类产品质量安全。
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进一步推进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加强市区水产品质检站和4个县级水产品质检站建设的指导,确保按时投入使用。
5、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做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对获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市质监局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做好第六批国家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第五批省级渔业标准示范区建设。
6、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使用甲醛浸泡、染色等有毒有害物的检测。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承办。治理指标:市、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8%和97%以上。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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