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卫生
(1)卫生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完善,有严格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
(2)卫浴设备设施完好,无缺损,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标准》规定的卫生标准。
(3)公共场所卫生良好,餐饮场所能达到《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规定的卫生标准。
(4)有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与消毒制度,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落实较好。
(5)景区内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其周围环境、道路以及交通工具卫生清洁,无污垢,无剥落,无破败荒芜现象,无损伤景物、污染环境和影响观瞻现象,景物无乱刻、乱画和涂抹现象。
3.文化娱乐
(1)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森林生态旅游特色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2)餐饮、住宿场所设有健康、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六)综合管理
1.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
2.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旅游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有监督检查制度,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管理档案保存完整规范。
3.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
4.在游客中心或游客出口处设置意见(卡、箱),公布旅游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投诉处理及时,做到投诉必复,投诉处理档案记录完整。
5.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6.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区网站等),能及时进行信息的综合收集、处理、发布等。
(七)旅游服务
1.住宿
(1)住宿设施内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冷暖及换气设备。
(2)客房和公共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舒适。
(3)客房内配套设施能满足需要,被褥、枕巾和卫生用具能做到一客一换。
2.餐饮
(1)餐饮设施建设与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2)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游客接待能力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
(3)能提供地方特色或生态旅游特色的菜肴,且品种丰富。
3.游览
(1)游客中心位置及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2)游览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视野开阔,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