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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3号)和《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11号),设立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侨务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辖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审批事项。

  (六)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七)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科级建制):

  (一)人事秘书处(挂“文教宣传处”牌子)

  负责文秘、会务、人事、财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工会、妇联、党建、信访、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活动、督办重要事项;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推动侨务理论、侨务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侨务网络宣传;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华文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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