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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76号)


市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0年5月)

  为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制订2010年度实施计划。

  一、公安消防站建设

  (一)推进连云港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和消防指挥中心建设。8月份完成执勤楼进驻,年底前完成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封顶。

  (二)落实基建经费,推动大浦工业园、板桥工业园、海昌路消防站开工建设。

  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一)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年内有条件的县区中队全部配备空气压缩泡沫车。

  (二)加强消防常规车辆建设,逐步淘汰、更新到期执勤车辆。

  (三)推动第二批个人防护装备建设。

  三、消防队伍建设

  (一)年生产总值超过10亿元或人口超过10万人的建制乡镇建设专职消防队。

  (二)加强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保险行业、企事业单位对消防事业的支持。

  四、城市消防水源建设

  (一)针对市政消火栓缺口较大的实际,道路建设单位重点加强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市区年内从城市建设费中划拨部分资金增设市政消火栓,结合徐圩新区规划和建设工作进度,落实新规划区域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

  (二)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在全市城区现有市政消火栓的基础上,结合道路改造、新道路建设、拓宽道路实际,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推动市政消火栓建设,逐年减少历史欠帐问题。

  (三)加强已建成的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重点解决新浦区解放路消火栓维护和更换,进一步提高市区消防供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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