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堤内非法种植、养殖和河道围网养鱼、鱼罾鱼簖捕鱼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东海县政府、新浦区政府、海州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底
六、城市应急水源环境整治
开展大圣湖环境综合整治,对大圣湖周边污水进行截流,铺设排污管道,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分散式生态湿地污水处理装置,减轻生活污水对大圣湖水质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新浦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七、东海县和新浦区尾水通道建设
东海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和沿线工业废水排入蔷薇河,对蔷薇河水质造成污染。加快实施东海县和新浦区尾水通道建设,确保2010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东海县政府、新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八、生物自动监测站建设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预警工程,完成茅口水厂水质生物自动站建设,开工建设海州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九、东海县平明镇、张湾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蔷薇河上游平明镇、张湾乡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蔷薇河,对蔷薇河水质造成影响。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年底前开工建设平明镇污水处理工程,张湾乡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方案设计。
责任单位:东海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底
十、新浦、海州地区污水截流管网完善
进一步加大新海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对新海城区污水进行有效截流,取缔蔷薇河市区段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新浦区政府、海州区政府、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