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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城乡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品住房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开发建设体系,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全装修住宅,不断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逐步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住有所居”目标。重点实施汇丰国际、皇冠花园、四季花城、瀚海国际等130项新建住宅小区,到2012年,完成投资289亿元,建成100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1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浦城区投入84亿元,开发商品住房30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56.8万平方米;海州城区投入34.5亿元,开发商品住房12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3.7万平方米;东部城区投入171亿元,开发商品住房58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1.3万平方米。

  7.村镇建设

  按照“村当镇建、镇当城建”的理念,积极开展省、市级城市化示范镇、示范村、特色城镇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全市村镇建设水平,全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到2012年,投入10亿元,新增市级城市化示范镇20个,创建省、市级康居示范村60个,完成200个村庄环境整治。

  加快提升重点中心镇和临港小城镇发展水平,重点从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提高建设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成规模适度、布局科学、功能合理、环境整洁、各具特色的新型小城镇。重点发展青口、海头、柘汪、宋庄、板桥、堆沟港、燕尾港等沿海重点中心镇和临港小城镇,依托沿海港口建设,集中发展临港产业,促进人口集聚,推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

  加快农村布局规划实施,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集聚集约发展为目标,加强规划引导、资金投入、政策保障、技术支持与示范带动,引导农民新建和翻建房屋到规划的居民点,优化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道路、供水、排水、生活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状况入手开展整治;对特色鲜明或有乡村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庄,重点做好凸显乡土文化风情的相关整治;对城镇近郊的村庄,发挥政府主导力、社会主体力和市场基础力作用,打造成环境良好、设施配套、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置系统。加大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临近城镇、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统一处理。

  四、保障机制与政策措施

  (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依据《城乡规划法》,制定完善城乡规划地方性行政规章和行政措施。加强对新形势下规划理念、技术方法、编制内容的研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增强规划调控指导作用。整合规划资源,充分发挥规划效益,形成以总体规划为纲领,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等内容。完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健全规划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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