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39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做好2010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将《2010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0年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做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推广,探索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积极开展科研和对外交流,提高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职业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大胆探索职业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职业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职业卫生科学创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适应全市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职业卫生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制度。
二、加快职业病防治规划、特区立法和制度建设
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组织编制并实施《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以引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全局。组织开展我市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的调研工作,加快职业病防治特区立法步伐,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
三、探索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间职业病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格局。建立和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工会职业病防治三方协商机制,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体系,探索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以市职业病防治院迁入新址为契机,强化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市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