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展条件和标准
(一)参展条件
1.成立二年以上(即在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所在学校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2.社团主题健康,章程规范,组织机构完整,指导有效,活动特色鲜明,在促进中职学生提高自主成长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展标准及分值
1.社团主题健康积极,章程规范。凡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不得参展。﹝10分﹞
2.社团运作规范,开展活动正常。须提供2008年以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提供纳新、培训、外联活动、会议召开、内部考核、经费管理、社团交接等社团规范运作基本情况。﹝30分﹞
3.组织机构完整,学生自主管理有效。须提供社团组织机构及学生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10分﹞
4.具备有效指导。须提供指导老师指导该社团正常运作和开展活动情况。﹝5分﹞
5.社团活动特色鲜明,成效良好。须提供社团2008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文字和图片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近两年获得相关荣誉、表彰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核定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5分﹞
6.对于特色鲜明、有创新、有亮点,在社会有良好影响力的学生社团,由省评委会一致裁定酌情给予加分。最多可加10分。
三、参展成果的申报
(一)申报形式
申报项目以优秀成果报告为主件,包括反映学生社团建立、正常运作、开展活动、取得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字数在2000字以内。可附相应说明优秀成果的音像、图片等资料。
(二)申报程序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参展,不设名额限制,凡符合参展条件的学生社团须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申报表》,并附优秀成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优秀成果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其它佐证材料报送1份。市(县、区)所属学校申报材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直接报送。申报表和优秀成果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gdgmLwd@163.com.
四、参展成果的审核和推广
(一)由广东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凡不符合参展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剔除,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展资格,该社团不得参加今年3年的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