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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培训内容

  (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培训。重点培训购机补贴政策、申报程序,全市农机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应用。

  (二)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培训。一是机械育插秧培训。1、区县会同企业开展乡镇农机员和农机手插秧机操作培训和机插育秧技术培训。2、区县召开机械育插秧现场会。重点进行机械育插秧技术演示培训。3、部级机插秧项目培训及验收。对列入农业部水稻机械育插秧推广示范项目县的区县进行培训和验收。二是新推广的微型耕整机操作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微型耕整机的安全操作与使用维护的知识和技能,机械化耕整技术培训。

  (三)农机管理干部及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乡镇农机人员,市级有关单位人员,集中学习农机化管理基础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及政策,现代农业及农机装备,新农村建设及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农机化新技术等。

  (四)农机操作手培训。开展基层农机操作手技能培训,重点学习机具结构和工作原理,使用与调整,维护保养相关知识,安全操作知识、作业质量要求,跨区作业规定等理论知识,以及各种农艺要求和作业条件下的实作技能训练。

  (五)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及使用维护知识、技术和技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业服务标准等培训,教练员资质培训。

  (六)农机技能培训。主要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农业机械的原理与构造,农机安全操作使用技能,常用农机具的操作技能要点。

  (七)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和农机维修企业人员培训。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法规和业务培训。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操作技能培训。三是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和农机维修专业知识培训。四是农业机械维修从业人员农机专业知识和维修技能培训。

  (八)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培训;二是“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综合服务系统”操作培训;三是全市农机检验员、农机考试员培训;四是全市农机事故处理员、统计员培训。

  (九)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一是农机信息宣传培训会。二是农业机械化统计业务培训。

  五、培训方式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结合培训项目,分层次、分类别,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操作农业机械的作业服务人员,按照培训内容的有关要求,采取“政(事)企联合”的方式进行。即: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含培训学校)或经销商具体实施培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考核。其中,对我市新推广机具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前的新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原有农机大户、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的驾驶操作人员采取结合阳光工程项目、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培训项目和我市“两翼”万元增收工程培训项目等进行技能提升强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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