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一是抓好全市农机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的使用工作,实现农机监理信息网络化管理,实行农机监理办证业务网上审批制度;二是按照农业部“三令”、“四规范”的要求,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及牌证核发关;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等农机监理业务的行为。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严禁继续使用单机版软件办理农机监理业务;四是组织全市检验员、考试员和事故处理员业务培训,提高检验员、考试员和事故处理员业务素质;五是切实加强农业机械事故统计工作;六是提高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督促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严格按照《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41号令)的要求进行拖拉机驾驶培训;七是加强对各区县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的督查,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核发驾驶证。
(四)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一是针对不同农时季节农机生产作业的特点,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院坝等农机作业和转移场所,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控。现场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理登记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手续,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检验率,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未检、漏检、检验不合格或牌证不齐的联合收割机参加机收作业的情况发生;二是积极协助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拖拉机牌证核发率,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年度检验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作业质量、检修质量、年度检验质量,确保年检率分别达到90%及95%以上。同时,结合年检工作的开展,加大清理报废拖拉机工作力度。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等活动,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生产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对农民机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禁违法违章使用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