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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建立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建立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渝新出印〔20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0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09〕411号)要求,为增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提高产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为制订我市印刷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我市印刷行业管理的实际,需各区县局提供的备选企业只包括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两类,并按年工业总产值、年工业增加值和年利润总额三项指标分别进行统计上报。备选企业的基本条件为:

  (一)年工业总产值: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下同)2000万元以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500万元以上;

  (二)年印刷工业增加值(与上年比较增加的部分):在本地本类企业中排名前20位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三)年利润总额:在本地本类企业中排名前20位的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我局将根据各区县局提供的情况,汇总后按要求确定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名录库并上报总署。

  二、填报要求

  (一)各区县局在汇总上报2009年度核验情况的同时,负责将本辖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印刷企业分别填报《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附后)。

  (二)各区县局请于2010年3月20日以前将《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报我局印刷管理处。

  三、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名录库的企业,总署或我局将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不定期进行巡访和服务,并在产业政策和产业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联系人:斯莉娜、王兵

  电 话:67502697

  传 真:67502696

  QQ:264880726

  附件一:年印刷工业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

类别

企业

类别

年工业

总产值

利润

总额

职工

人数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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