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7.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尽可能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范围。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努力使政府立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9.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促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10.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12.按照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制度。确定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为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我省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