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食安委〔2011〕4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2011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国家、省有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加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解决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大运会在我市顺利举办。
二、整治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全市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本地生产基地上市农产品抽检要求: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
2、工作任务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