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及出售猪肉检疫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确保大运会肉制品供应安全。
2、工作任务
(1)加强生猪屠宰及检验检疫管理工作
加大生猪屠宰管理力度,合理规划生猪定点屠宰场,规范屠宰流程,加强对屠宰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定点屠宰场的屠宰质量和供应能力,严格查处屠宰场猪肉注水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科工贸信委、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做好定点屠宰场的宰前和宰后同步检疫工作,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的建设,加大生猪‘瘦肉精’的监督抽检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严厉打击私宰行为
采取高压态势打击私宰窝点,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确保全市定点屠宰场屠宰量有明显提高。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加强流通、消费环节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严把猪肉市场准入关,充分利用市场食品准入监管系统的预警作用,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猪肉市场的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等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可追溯管理,逐步推广“协议准入”、“厂场挂钩”的猪肉经营模式,严厉查处经营私宰猪肉、未经检疫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及注水猪肉的违法行为。
加强餐饮业、食堂肉食品采购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经营私宰猪肉、未经检疫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及注水猪肉。加强对餐饮业、食堂肉食品的检验检测力度。以食品卫生监督和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体食堂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学校、工厂、建筑工地集体食堂肉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饮食门店、校园周边饮食门店肉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市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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