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
通过日常检查、抽样检验、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外单位协查等各种途径深入挖掘案源线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结合大运会保健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商业城、口岸、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比赛场馆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运动员、各国游客和我国公众使用保健食品的安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保健食品违法案件办案效率。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其他单位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的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狠抓保健食品大要案办理,保障我市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2)加大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
生产环节抽样不少于40批次,重点对减肥类、降糖类、改善睡眠类的保健食品及2010年抽验不合格品种进行抽样。流通环节抽样不少于450批次,主要针对减肥类、抗疲劳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压类、改善睡眠类、促进生长发育类、营养素补充剂类非法添加发生率高及2010年抽验不合格的品种进行抽样。
此项工作由市药品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全面提升深圳地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2、工作措施
(1)加强进出口加工食品监管
完善供大运进口食品检验监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供大运进口食品安全。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业务技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深圳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督业务管理。在风险分析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不合格项目检出率,控制出口食品潜在风险,提升进出口食品实验室检验效能。完善出口食品所使用原料的农兽药残留控制。
(2)加强进出口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食品监管
强化进出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科学构建防范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体系。做好进境肉类产品等高风险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进一步完善敏感业务进境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抓住源头监管及离境查验重点环节,全力保障供港澳活动物及产品的安全稳定。严格过程监管,构建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开展食品走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团伙性走私食品入境等走私违法活动,保持打击食品走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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