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同安区 钢筋工等三项
(二十四)翔安区 电工等三项
三、选拔参加全省、全国大赛的项目
根据全国、全省布置的项目组织市级选拔赛。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凡我市各行各业的职工(含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个体劳动者,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积极、学习勤奋、能完成工作任务,本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年龄在五十五周岁以下者,均可按要求报名参加市级和本行业(区)及本单位组织的比赛。
市级比赛可由各行业(企业)推荐报名,也可个人报名参赛,选拔参加省、国家级大赛由本届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系统、各单位要在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拜师学艺的传统活动,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二)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和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全国大赛阶段:2011年4月25日至11月30日,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专业技术特点,组织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知识和技能比赛,在此基础上推荐职工参加相应工种(项目)的市级比赛和全省、全国大赛,比赛项目和时间由各工种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2年4月举行厦门市第十七届职工技术比赛总结表彰大会。
六、比赛总体规则
市职工技术比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理论部分占总分的40%,技能部分占总分的60%,理论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技能实操比赛;比赛成绩仅作排名依据,当届比赛有效;各项评定综合成绩相等时,则以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若技能成绩又相等时,则以时间优者为先;参加全省、全国大赛的成绩按省、国家文件规定执行;各工种比赛规则另行发文。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厦门市第十七届职工技术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牵头,成立厦门市第十七届职工技术比赛领导小组和竞赛办公室,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