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1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预警管理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把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加以推进。
1、按照扎实推进的要求制定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年度计划。各企业应抓紧制定2011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并于4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备案。
2、按照从严从紧的要求做好生存类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和区间的完善工作。各企业应该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生存类风险指标和区间进行完善,提高风险预警的适用性和敏感度。
3、按照积极稳妥的要求研究发展类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和区间。各企业应根据市国资委提出的发展类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框架和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落实发展类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并在第三季度将有关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备案。
4、按照规范科学的要求做好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建设。各企业应尽快建立完善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制度应涵盖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工作责任制度以及从数据采集、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到成果评估的全程工作流程制度等,确保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5、按照深入有效的要求推进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的亮灯结果,企业应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挖掘真正的风险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财务风险预警结果和措施应纳入董事会或管理层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讨论议程,使财务风险预警真正成为管理决策的手段之一。
6、按充分合理的要求重视队伍建设并保证必要的投入。各企业应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培养一批涵盖所有关键业务领域和重大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队伍。通过向风险预警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授权,以及将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等措施,保障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持续进行。
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各企业在工作中要持续研究、加强交流,不断创新,逐步优化;并以财务风险预警工作为基础,加快研究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我委将适时组织系统内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帮助企业做好这项工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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