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根据
卫生部《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冯琴,联系电话:22121560,邮箱:fengqin@smhb.gov.cn。
附件: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上海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2010年,上海市卫生系统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对促进医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为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关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国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的工作宗旨,充分调动临床一线广大护士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医疗安全,改善患者体验,促进医患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确保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其余50%的三级医院达到4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区级中心医院和30%的区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同时,注重、细化工作标准,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加强考核,使优质护理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