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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11年全市开发区转型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奖励办法

  开发区根据年终实际完成情况上报各项指标数据(须经开发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商务局牵头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统计和信息工作情况,对各开发区的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核评分和排名。开发区整体考核分值按照核实之后的指标数据进行计算,计算值按照最高不超出标准权重值的2倍取值。

  开发区考核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设立开发区考核奖,奖励资金原则上由各开发区自行筹集,具体奖励金额和奖励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无锡市开发区转型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目标

排序

指    标

权重

综合开发区

生态保护区内开发区

旅游度假区

出口加工区

A
  开放水平

A1

到位注册外资(万美元)

4

4

4

5

A2

到位注册外资目标完成率(%)

4

4

4

5

A3

注册外资超亿美元项目数(个)

4

0

0

5

A 4

外贸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4

4

4

5

A 5

新增外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金融机构、商务服务平台(个)

4

4

4

5

A 6

开发区注册风险投资基金数(个)

4

4

4

0

A7

新增金融、医疗、教育、设计、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项目数(个)

0

4

4

0

A 8

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万元)

4

4

4

5

A 9

保税物流进出库监管货值增长率(%)

0

0

0

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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