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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度建设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度建设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渝建〔2011〕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管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给我市的相关任务,结合各地、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建设教育培训计划及2010年任务完成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11年度建设教育培训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渝建发〔2007〕91号)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规范办班行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二)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确需调整或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培训项目的,可临时向委科教处申报。
  二、严格管理程序
  (一)已列入培训计划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应在组织招生前将培训办班备案表报委科教处备案;已列入培训计划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应提前向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申报。办班备案表等材料应明确课程安排、办班(鉴定)地点、收费标准、培训(鉴定)数量等。
  (二)各培训项目的教学内容、办班(鉴定)地点、收费标准、办证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证书办理及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由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统一接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监督,不得计划外办班,不得以“研讨会”、“论坛”等名义变相举办培训班,严禁借培训之机组织公款旅游。委科教处将不定期对各类教育培训进行检查,对办班不规范、培训(鉴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培训(鉴定)机构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培训(鉴定)资格等处理。
  (二)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克服困难、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培训情况将纳入对区县(自治县)的目标考核评分和对培训机构的评估结果。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建设类学院(校)、岗位培训机构等的作用,着力提高培训(鉴定)质量,促进建设队伍素质提升。
  培训(鉴定)中的有关问题可与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或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沈李智,电话:63862949;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曹斌,电话:86555196。

  附件:1.重庆市2011年度各区县(自治县)建设教育培训计划(表一)
  2.重庆市2011年度各培训机构建设教育培训计划(表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建设教育培训计划(表一)

序号

培训地区(机构)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培训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双证制”培训

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中级及以下)

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高级及以上)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继续教育

备注

1

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建设局

370

 

2500

 

 

1500

 

2

万州区城乡建委

400

 

1000

100

 

800

 

3

黔江区城乡建委

200

 

100

 

 

400

 

4

涪陵区城乡建委

200

 

200

 

 

3500

 

5

渝中区建交委

500

 

100

 

 

1300

 

6

大渡口区城乡建委

 

 

200

 

 

200

 

7

江北区城乡建委

30

 

100

 

 

700

 

8

沙坪坝区城乡建委

100

 

400

 

100

350

 

9

九龙坡区城乡建委

200

 

2000

 

 

1500

 

10

南岸区城乡建委

200

 

1000

 

 

500

 

11

北碚区城乡建委

100

 

200

 

 

 

 

12

万盛区城乡建委

 

 

100

 

100

100

 

13

渝北区城乡建委

690

 

1500

 

 

1200

 

14

巴南区城乡建委

200

 

500

 

100

600

 

15

长寿区城乡建委

300

 

300

 

 

400

 

16

江津区城乡建委

 

 

480

 

 

1200

 

17

合川区城乡建委

 

 

100

 

 

2000

 

18

永川区城乡建委

300

 

330

 

150

600

 

19

南川区城乡建委

160

 

500

 

 

400

 

20

双桥区城乡建委

20

 

100

 

 

20

 

21

綦江县城乡建委

300

 

100

 

 

600

 

22

潼南县城乡建委

120

 

100

 

 

160

 

23

铜梁县城乡建委

100

 

100

 

 

500

 

24

大足县城乡建委

200

 

100

 

 

600

 

25

荣昌县城乡建委

150

 

100

100

200

300

 

26

璧山县城乡建委

 

 

100

 

 

300

 

27

梁平县城乡建委

 

 

100

 

 

300

 

28

城口县城乡建委

 

 

100

 

 

 

 

29

丰都县城乡建委

50

 

100

 

 

600

 

30

垫江县城乡建委

200

 

100

 

 

870

 

31

武隆县城乡建委

110

 

200

 

 

 

 

32

忠县城乡建委

 

 

100

 

 

 

 

33

开县城乡建委

150

 

300

150

150

1600

 

34

云阳县城乡建委

80

 

700

 

 

200

 

35

奉节县城乡建委

100

 

100

 

 

200

 

36

巫山县城乡建委

100

 

150

 

 

250

 

37

巫溪县城乡建委

200

 

300

 

 

100

 

38

石柱县城乡建委

200

 

200

100

 

200

 

39

秀山县城乡建委

200

 

300

 

100

200

 

40

酉阳县城乡建委

100

 

100

 

 

200

 

41

彭水县城乡建委

800

 

600

 

 

300

 

 

合 计

7130

 

15760

450

900

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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