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拉政发〔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对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加快推进全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巩固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初开始到7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一次以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为重点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市党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完成"六城同创"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
二、工作机构
成立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多吉次珠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副市长段高喜、张延清、王晖、马新明、龚会才担任,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等五个综合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各项工作。
(一)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任组长,副市长段高喜任副组长,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市容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城关区等配合。
(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张延清任组长,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政市容管委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