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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苏州保监分局关于推动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推进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根本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三区三城”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步伐,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市场体系,防范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努力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四)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保险业务总量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规模继续位居全省前列。保险深度提高到3%左右,保险密度增加到5000元/人以上。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1家以上。通过几年努力,建成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功能作用更加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五)主要任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文化产业保险、责任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业务。加大创新力度,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保险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业机构网点建设和优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和谐、合规、诚信”行业文化建设,提高保险消费者满意度。
  三、创新发展“三农”保险,助推城乡一体化进程
  (六)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做好中央和省级试点的种植业保险和具有苏州特色的险种,重点发展蔬菜、瓜果大棚等高效农业保险,有效推动特色农业保险和其它涉农保险业务。逐步实现农业保险由从抗击自然风险向防御市场风险延伸,从个人参保为主向合作社参保为主延伸,从农业生产领域向整个“三农”保险延伸。主动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开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在农村开办新型简易养老保险。发挥保险公司在补充医疗保险领域的管理优势,支持保险机构积极稳妥地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主动提供缴费低廉、保障适度、购买便捷、条款通俗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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